早安经典点赞最多的句子 最有元气的一句话,你认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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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经典点赞最多的句子

最有元气的一句话,你认为是什么?

最有元气的一句话,你认为是什么?

最有元气的一句话我认为是永不言败,做最好的自己,加油!

登上春晚的歌曲《早安隆回》是否抄袭?

不算法律意义的抄袭,但编曲借鉴过多,碰瓷分红。
《早安隆回》这首歌,似乎被网友口诛笔伐,导致原唱带着歌曲登上了春晚,但丧失了演唱资格,只能在春晚现场坐着看别人大合唱。原因是《早安隆回》和抖音BMG背景音乐神曲德国《Aloha Heja He》听感上很像,导致口碑炸裂。
从专业角度讲,是否抄袭的结论是:《早安隆回》并不符合法律意义的抄袭,他的创作者袁树雄初衷就是按照德国《Aloha Heja He》的风格去创作《早安隆回》,他将《Ajoha Heja He》的伴奏拔下来,来保底《早安隆回》的市场效果去“碰瓷分红”。
在节奏、配器、编曲、调性、音域上,都和《Aloha Heja he》基本一致,但是旋律和歌词是在套路和弦、编曲风格相似的大框架下独立创作的,这样的创作方式是90%的创作者都会使用的——站在巨人的肩膀,法律不惩戒,但大众会审美疲劳。
模仿借鉴的大动机下,去二创旋律,这是无可厚非,而且是业内培养新人作曲的常用方式。也是顶级音乐人鼓励业余大众的创作方法,想要成功就必须先模仿,而后独立创作,《早安隆回》的模仿程度相比于大张伟早期《嘻唰唰》已经算较好的。
音乐版权的知识产权在法律意义上是以乐理为确定音乐抄袭的核心。而乐理来对比抄袭的权重最高的领域是作曲、作词这类知识产权上,编曲维度上只是一个参考。换句话说,和声走向、和声、配器、编曲、节奏这类编曲独立或者和作曲混杂的领域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抄袭判断领域,或者是权重很低。
如果德国《Aloha Heja He》的版权费委托环球唱片公司在中国和《早安隆回》的创作者袁树雄打官司,这个官司基本上袁树雄是必胜的。这一点专业判断可能和大众理解的抄袭有出入。主要是以下一点:节奏、调性、音域、配器都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国家公民都拥有使用的权利。
以下简单从这两点解析一下,为什么网友认为《早安隆回》和德国歌曲如此相似,为什么这几年几乎每一个月都有好几首抄袭歌曲的话题,而且抄袭歌曲并不会有任何的法律制裁。
1:套路和弦、节奏、调性都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在听感上,我们人类来判断两首歌相似度的核心标准是:速度、节奏和配器。
速度在音乐曲谱上用BPM来表达,BPM是指每分钟的节拍数。《早安隆回》的节拍数BPM是110,属于小快板。德国《Aloha Heja he》的BPM有好多版本,标准版是111BPM,他们的BPM无比接近,每分钟只相差一拍,这对于听感而言不会感到差异,就等同完全一致。这是第一点两者相似的核心。
节奏是指一首歌曲的重复小节的拍数,一般而言是可分为两类:四四拍和四三拍,或者衍生的倍数关系,比如八六拍。《早安隆回》的节拍属于四四拍,而德国《Aloha Heja He》的节拍同样也是四四拍。基本上就是按照德国歌曲去制定的节拍数和速度。
配器是指编曲之中,编曲师对于音乐小样的细节调整,这个一般是高质量作品的标配,高质量作品会给歌曲配出独一无二的配器列表。而《早安隆回》的配器基本上就是将《Aloha Heja he》的配器扒拉下来,用中国音乐录音棚的质量还原了一遍。这个抄袭配器的行为,是业内比较唾弃的,但优势商业唱片公司最爱的,因为可节省成本又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大张伟、蔡健雅两人专项成果。
从速度、节奏、配器上出发,我们得出了《早安隆回》和德国《Aloha Heja He》基本一致的结论。但是,速度、节奏、配器这些都不属于知识产权,都不属于法律的明文保护,因为他们是属于全人类的共同资产。没有道理说,德国人可以用这个111BPM,而我们中国人就不可以用。同样没有道理说,周杰伦可用四四拍,袁树雄就不能用。也没有道理说,钟兴民可以用弦乐器,小辫子就不能。
法律的确定是要保证每一人的基本权益,当我们老百姓去做作曲人时,法律要保护的是弱势群体新人,不能说周杰伦写过的调式、音高、和声、套路和弦我们不能用,要给周杰伦交版权。但周杰伦的调式、音高、和声、套路也不是周杰伦创造的,他也是巴赫等人的使用者而已。而且音乐的历史远远超过了150年,不属于任何个人,属于真个人类。
所以法律在音乐版权上,不会在速度、节拍、配器、编曲、和声上去对歌曲进行较大的抄袭权重赋于。因为一旦确定了这几个基本的音乐维度,那对于创作而言,是一场毁灭的灾难。对于资本公司而言,将是丑陋垄断的开始。
所以,即使《早安隆回》就是奔着德国《Aloha Heja He》去的,就算复制了德国《Aloha Heja He》的速度、节拍、配器我们也很难下判断,认为抄袭。起码打官司上,这三点让大众觉得歌曲很像的博弈资源,是没有太大价值的。这就和《大风吹》抄袭迈克尔杰克逊的《Billie Jean》一样,觉得像有用吗?没用,《大风吹》依旧让资本赚得盆满钵满。
但优质的作品,从来不怕无人倾听,《大风吹》不会成为经典作品,不可能成为取代《Billie Jean》一样四十年不衰退的好作品。同样的,《早安隆回》的制作水平同样很低,无法取代德国的原作品。本质上就是一个碰瓷分红。
2:作曲维度两首歌完全不同;我们深入一点,讲一点作曲上的分析。很简单,看结论就行:
《早安隆回》的和声走向是:6-6-3(A段循环),6-2-4-3-6-2-5(B段循环),6-5-1-6-2-5-6(副歌循环)。《Aloha Heja He》的和声走向是:6-1-5-6循环。什么意思呢?两首歌在作曲维度上旋律压根没关系,因为和声结构完全不同,起码是和声走向上提供的旋律锚点不同。唯一相似的核心是六级部分的作曲思维上借鉴了很多,但是这种借鉴完全没有任何法律意义,就算袁树雄是拿着《aloha Heja He》的五线谱来写的《早安隆回》这也不构成抄袭,因为本质上他们用来确定旋律锚点的和声走向完全不同。
整体而言,《早安隆回》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抄袭。我个人对于《早安隆回》这首歌有一种感觉:大数据作曲作品。不像是人写的,反而更像是机器根据大数据综合分析大众胃口的作曲作品,和《大风吹》类似。这不是一个好兆头。